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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焦作青年,高新区(示范区)就业见习开始报名!

日期:2023-08-13 17:55:58 来源:焦作日报

8月10日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高新区(示范区)人社局发布通知

2023年高新区(示范区)第一批就业见习报名工作启动

8月11日—8月18日(工作日)

符合条件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

到高新区(示范区)行政服务中心

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窗口

申请参加就业见习

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学生应具备三个条件一、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(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术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,下同),或16周岁至24周岁的失业青年(含24周岁不超过25周岁);二、身体健康,品行优良,无违纪违法记录;三、符合见习岗位其他要求。申请方式

符合条件人员填写《高新区(示范区)就业见习申报表》,提供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近期免冠1英寸照片一张,向高新区(示范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。对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的,介绍去见习单位报到。通过申请与见习单位达成见习意向人员,须与见习单位签订《高新区(示范区)就业见习协议书》一式三份,见习生、见习单位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执一份。协议签订后,由见习单位负责通知见习生在规定时间报到,见习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到。另外,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,见习期间应当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,保守见习单位秘密,服从见习带教人员的管理,认真完成工作。见习期限最长为12个月。所有人员只能见习一次,不得重复见习。见习期满后或提前结束见习的学生,由单位出具《高新区(示范区)就业见习证明》报送到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报名流程申请人携带《高新区(示范区)就业见习申报表》,提供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近期免冠1英寸照片一张,到高新区(示范区)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窗口申请。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:2023年8月11日—8月18日(工作日)报名地点:焦作市高新区(示范区)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窗口联系电话:(0391)8736501下附岗位表

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玲 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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